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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到2006年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全市发展入网企业600家;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400台;在重点乡镇、重点村“农家店”(或农户)布设信息查询终端700台;建成质检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启动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建设。

  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和农户布设信息查询终端 5000台以上,建成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三、加大推广应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工作的力度

  (一)鼓励市内重点生产企业入网。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动员白酒、桶装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奶粉、肉制品、饮料、大桶饮用水、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生产企业入网。对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有关部门在受理国家、省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申请时,优先予以推荐和评选。

  (二)对入网产品流通提供便利。对我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应用电子监管码纳入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商业企业可以简化其他验收手续,有关部门可以减少监督频次。

  (三)我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凡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都应尽快入网。自2006年7月1日起,凡适合电子监管网监管的,在唐山市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和省名牌、河北省著名商标以及参与唐山市诚信企业评比的应向有关部门提供加入电子监管网入网证明。

  (四)引导外埠企业积极使用电子监管码。外埠进入我市市场销售的食品、农资、建材等商品,由对该产品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向生产企业通报我市使用电子监管码的有关情况,提请厂家在产品进入我市市场前,使用电子监管码。对已经使用电子监管码的外埠商品,进入我市市场时简化有关手续。

  四、加强领导,确保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一)各级政府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负总责。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专门的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密切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促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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