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引导民用节能。以提高高效照明器具应用比例为重点,在居民住宅、商业和公用建筑中大力推广节能照明产品、节能设备等;在家用电器、电动机、机动车和建筑上扩大能效标识的应用。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企业诚信机制,不断提高能效标识的社会认知度,引导社会消费,促进企业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十一五”期间,商业和民用节能50万吨标煤。
5、抓好农村节能。以促进农村资源利用高效化为目的,大力普及沼气、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设备;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开发农村清洁能源。“十一五”期间,实现农村节能10万吨标准煤。
6、推动机关节能。制定政府机构的能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建立和完善政府机构节能规章制度,编制政府机构节能集购指南和节能采购目录。按照节能标准改造政府机构空调、照明、电梯等系统,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用品;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实施公务车改革,发挥政府机构的节能表率作用。“十一五”末,政府机构用能总量比2005年下降20%。
(二)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1、制定行动方案。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提出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和要求,积极协调解决《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人员到位,把《行动方案》落实到企业和具体项目。
2、突出节能重点。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更新改造低效工业锅炉,对现有工业窑炉进行综合节能改造,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平均热效率分别提高5%和1 0%。建设工业热电联产、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供的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在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推动纯低温余热发电、压差发电、副产可燃气体和低热值气体回收利用。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推行节约和替代石油改造,发展生物柴油。推进以大中型变工况电机系统进行调速改造为重点的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在炼油、合成氨、钢铁企业进行系统节能改造,实现能量系统优化。以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和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为重点,加大建筑节能力度,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材产业化。以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为重点,推进绿色照明工程。以政府节能采购为重点,促进政府机构节能。加大节能监测(监察)中心节能监测仪器和设备更新改造力度,组织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建设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大力加强能源计量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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