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限期整改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市属各区政府及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由城管执法、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佩戴统一袖标,统一行动,对市区内露天烧烤等违章占道经营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市工商部门负责,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业户,下达通知单予以取缔,没收其经营工具,并依法给予处罚;对虽有证照,但场地狭小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业户,暂扣其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予以取缔或限期整改;对占道经营或店外经营的经营业户,由城管执法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当事人自行整改;对露天烧烤和其它经营的饮食品,卫生部门要检查其卫生状况,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并暂扣或吊销卫生许可证;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执法队伍,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由市属各区政府和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区综治办和创卫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无视劝告、未经整改、继续从事露天烧烤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活动的业户采取强制措施。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及随意摆放的材料、物品、经营工具等全部予以收缴。为保证集中整治的效果,全市统一行动时间,原则上,在6月21日早上06:00-08:00,晚上20:00-22:30;6月22日中午10:30-12:00;6月23日晚上20:30-23:00;6月24日晚上20:00-23:00;6月25日早上06:00-08:00,晚上21:00-23:00;6月26日中午10:00-12:30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其它时间各区自定。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在集中整治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由市属各区政府和高新、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搞好日常管理,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采取专人盯防,责任到人,实行划片分段责任制;对其它路段、区域,实行责任到人的及时巡查制。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如管辖路段或区域内仍然出现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要严肃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执法,加强日常监管,严管严纠,健全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对少数不听劝阻、屡教屡犯的,要及时采取强硬措施,出动联合执法队伍,坚决予以打击,彻底根治此类违法占道经营现象。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庆吉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创卫办主任李乐忠,市综治办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刘洪源同志任副组长,市城管执法、公安、卫生、工商、市政管理等部门和市属各区政府及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市创卫办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朱文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具体负责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将领导小组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市综治办(联系电话:823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