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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8.福寿西街与永安路交叉口以西道路两侧烧烤摊点群(晚上)。

  9.向阳路与北宫西街交叉口两侧小吃摊点群(晚上)。

  10.卧龙西街与向阳路交叉口水果蔬菜、小吃烧烤摊点群(傍晚以后)。

  11.胜利西街潍坊百货大楼与中百大厦之间过道处小吃摊点(昼夜)。

  12.胜利西街与和平路交叉口西南角(新郎服饰专卖店门前)小吃摊点群(晚上)。

  13.和平路与人民路小商品城路口处小吃摊点群(昼夜)。

  14.八九医院门口路北小吃摊点群(傍晚以后)。

  15.丁家老过道烧烤一条街(晚上)。

  (三)高新开发区辖区:

  1.东风东街南胡村北门探头市场(昼夜)。

  2.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对面人民广场水果饮食摊点(晚上)。

  3.牧校东侧路口小吃摊点群(昼夜)。

  4.东方路与福寿东街交叉路口东南角蔬菜、水果摊点群(晚上)。

  5.福寿东街创业大厦对面小吃摊点群(晚上)。

  6.新华路与胜利东街交叉路口西北角水果摊点群(昼夜)。

  (四)经济开发区辖区:

  乐川街市场门外水果、百货摊点群(晚上)。

  三、整治标准

  取缔一切未经批准的露天烧烤等违章占道经营,使其退路进店、合法经营。对市区内的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群,要严格按照2005年市政府批准的设置地点、经营范围、开闭市时间等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违反规定者视为非法经营。对未经批准、自发形成的摊点群和早市、夜市,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市区主次干道、学校门口、商场门前、居民集中的出入口、居民休闲娱乐广场附近,不得有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和大排档。对上述列出地点要作为重点清理范围,进行严格治理整顿。

  四、实施步骤

  此次市区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6月7日至6月15日)。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对市区内露天烧烤等占道摊点进行集中曝光,阐明沿街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市城管执法、公安、卫生、工商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区分管领导,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表明对这次治理整顿的态度和坚决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各区政府及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经营业户和市民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及市政府依法取缔露天烧烤、早市、夜市等占道经营的决定,讲清取缔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为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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