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建立化工、轻工、机械、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和钢铁、有色金属、矿石、粮食、棉花等重要原材料的定额管理,推进企业调整原材料结构,优化产品设计、改善生产工艺,减少原材料浪费,鼓励发展小型化、轻量化、节材型产品。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科技局负责。
(二)加强木材节约代用和综合利用。鼓励利用林区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生产电力、密度板及其他产品。禁止生产和限制使用一次性筷子。逐步建立废旧木材和废旧木制品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开展废旧木材分类回收和再生利用试点,实施废旧木材再生利用。鼓励木材代用品的开发、生产和利用。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质监局负责。
(三)加大包装材料的节约力度。改进产品包装方式,抑制过度包装,提倡简易包装。推广散装水泥,提高散装率。改进产品包装回收方式,鼓励二次利用。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贸易局负责。
(四)大力发展和应用新型材料。加快新材料开发和替代材料的发展步伐,积极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耗材、可再生循环利用的材料。大力推行住宅建设一次性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耗材、耗能和环境污染。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建设局负责。
四、加强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矿产资源
(一)执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切实搞好土地的保护和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积极盘活挖潜存量土地。积极推进旧村改造,逐步消除“空心村”、“空壳村”,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合村并点,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严禁闲置土地,用地单位闲置土地的,依照《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负责。
(三)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管理。按照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科学选择建设用地,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多层、高层建筑。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建设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