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县区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是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保证。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组织机构的基本要求是,县区级红十字会机关要逐步建成由同级人民政府领导联系的,有组织机构,有人员编制,有经费保障,有办公场所,并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能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社会团体。其他企事业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红十字会工作。
按照
《红十字会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1个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31号)要求,抓紧落实县区级红十字会机构独立设置工作,其机构规格和管理体制可参照市红十字会的做法执行,区、县红十字会可配备1至2名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和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我市确定在2007年底以前要健全或理顺各县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重视红十字会机构建设,帮助红十字会加强队伍建设,安排红十字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重视发展农村红十字事业和建立行业红十字组织,乡镇(街道)及社区要逐步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建立社区志愿者工作站或服务站,大力发展红十字会员单位和志愿工作者,广泛吸纳热爱红十字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支持红十字会不断拓展新的人道工作领域,不断发展壮大红十字队伍。
充分发挥各级红十字会理事会、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优势互补、有效合作、共同提高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努力把红十字会建成充满生机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从事人道主义救助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三、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援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红十字会的相关工作内容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区建设工作目标中来。政府救灾组织中要有红十字会人员参加,并明确其在政府救灾计划中的职责;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意见》精神,将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作为学校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切实抓好;教育、卫生、安全、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交通、建设、铁路、旅游、电业、林业、商务以及危险行业都要按照国家十五部委《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红十字[2001]44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群众性救护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阜政办发[2001]28号)要求,把普及现场救护知识技能培训作为从业人员的必修课程进行安排部署,通过接受红十字会的救护培训,掌握现场急救的基本技能,减少事故、意外伤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其他行业人群也要积极配合红十字会普及防病知识和现场急救知识、紧急避险知识,逐步将《红十字会急救员证》作为特殊危险行业从业人员上岗的必备证件之一;要帮助和鼓励红十字会继续做好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关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服务中心建设等项业务工作;积极加强我市与国际和地区间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发挥红十字会在开展民间外交方面的独特优势,为全市人民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