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倡导“节材、节能、节水、节地”型建筑。提升建筑业产业化程度,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操作环节,提高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预置比例。支持新建房屋采取有效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降低单位面积能耗。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等节能产品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推广“绿色环保型建筑”和“节能省地型建筑”,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市政工程节能改造。对节能省地型、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在计划立项、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审批。
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拓展外埠市场
(一)支持建筑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地区推介、企业互荐、企业投资、资本运作等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依托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或设立区域性的专门办事机构,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建筑市场建立区域间的协作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推介我市建筑业企业,为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开拓市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承揽建筑工程。鼓励企业与国内外优势企业联合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我国对外援助工程建设,树立品牌,开拓当地建筑市场。用足用好外经权优势,扩大国际工程承包与合作,寻找稳定的协作伙伴。鼓励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规模。支持建筑业企业申报国家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以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贷款财政贴息。构建开拓外埠市场的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寻求商机开拓市场提供实时、动态、网络化的信息服务。
五、完善工程建设体系,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一)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深化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加强建筑模数化和产品系列化工作,积极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探索建立杭州市工程建设新标准,全面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标准化水平。鼓励建筑业企业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加快与国际工程建设标准接轨的步伐。定期发布推广应用、限期使用和强制淘汰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目录,强化建筑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深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把工作重点从监督施工现场和建筑产品转移到监督建筑市场主体各方行为,监督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执行,遏制和减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引导建筑业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机制,利用计算机网络快速报告系统,提高事故报告和查处的快速反应能力。推行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检测检验工作,深入开展以施工现场安全达标为核心的文明工地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