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广州市天河区东棠博爱药店华景店等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7〕196号)
广州市天河区东棠博爱药店华景店、广州市越秀区东山真和堂药房:
你药店(房)因经营地址迁移,被取消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现已在新址开业,并办理了有关证、照的变更手续。按《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穗劳社医〔2006〕1号)的有关规定,本局对你店(房)进行了现场考查及评审,确定你店(房)迁址后符合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条件。
请你们抓紧与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联系有关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及开通信息系统等事宜,并于2007年3月10日开始对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售药服务。
附件:零售药店详细资料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零售药店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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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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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广州市天河区东棠博爱药│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北路129号(自编:华景六期五 │高凤玲│13710394506 │
│ │店华景店 │区首层07号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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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广州市越秀区东山真和堂│广州市越秀区绿荫路5号103、104房 │刘启林│13902272029 │
│ │药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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