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共服务功能
主网站及各子网站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健全政府门户网站功能,突出公共服务,鼓励公众参与。
(一)广泛推进在线业务协同办理。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网上审批办公业务,扩大网上办公的服务范围,为全社会提供简单、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政府门户网站要进一步丰富公众参与的领域、内容和形式,让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使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民主监督和谏言献策的重要渠道。通过“市长信箱”、“留言建议”、“网上调查”、“市民投诉”、“企业投诉”、“行风热线”等栏目,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服务,并及时向公众反馈有关建议的处理情况。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06年12月1日-2006年年底)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建设方案,方案中应包括网站名称、栏目设置、信息更新方式、中长期规划等内容,并于11月20日前报市政府信息网络中心(联系人:吴勇,联系电话:2819981)。
第二阶段(2007年年初-2007年3月底)
有关部门和单位可参考《市政府门户网站首批建设子网站(专栏)目录》中关于子网站(专栏)名称及承办形式的指导意见(见附件),借鉴国内相关网站建设情况,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子网站(专栏)建设。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主网站上建立链接。其它部门可参照上述指导意见分别建设各自的子网站。
第三阶段(2007年4月初-2007年6月底)
2007年6月底前,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子网站要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网上在线服务。
六、网站日常管理
市政府信息网络中心在负责市政府主网站运行维护的同时,负责对各子网站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对其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对子网站信息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主网站及各子网站要定期巡检设备,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政府门户网站应与阜新市党政信息网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加强定期安全检测,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七、有关部门职责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要有领导专门分管,并指派专人负责;各单位对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采编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对主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要提供适当的经费保障;人事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技术队伍建设要给予必要的支持;电信运营部门要在网络设施和相关技术方面予以保障;各媒体单位要采取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