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机制,依据经济薄弱地区的资源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引导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经济薄弱地区转移。鼓励苏南县(市、区)向苏北对口县(市、区)转移产业项目,引导苏南企业到苏北投资兴业,带动经济薄弱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和帮助经济薄弱地区调整农业结构和经营方式,培育和扶持一批能够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的扶贫龙头企业。
30. 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机制。在坚持“五方挂钩”帮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一个扶贫指导员驻村、一个科技特派员挂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发达镇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的扶贫机制。实施科技帮扶、整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推广一批增产、增效、增收作用明显的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深化南北挂钩合作,将市县对口合作向镇村对接合作延伸,落实1011个经济薄弱村与苏南发达镇村结对挂钩帮扶。鼓励和引导企业以产业为纽带,与经济薄弱村开展“一村一企、一企多村”挂钩合作。扶持经济薄弱村大力发展“一村一品”,通过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增收致富。
31. 扩大扶贫小额贷款覆盖面。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扶贫小额贷款办法,规范业务操作,优化处理流程,逐步扩大规模,确保贫困农户受益。省、市、县(市、区)要把扶贫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坚持以扶贫小额贷款为手段,扶持1011个经济薄弱村贫困农户发展增收项目。
七、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
32.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党管农村工作,既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局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市、县(市、区)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建立省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农村工作联系点制度,市、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农村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要全面推进“十大工程”的实施,其中包括办好新一轮五件实事,使新农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新进展。充实和加强“三农”工作综合机构,发挥其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的职能,贯彻落实好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各部门都要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政策措施,形成发展农业、繁荣农村、致富农民的强大合力。
33.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改进乡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使乡村党组织真正成为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大力选拔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关心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合理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保护、调动和发挥好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阵地建设,切实解决部分村无村部和党员活动场所的问题。深入开展“乡村学华西、农村干部学吴仁宝”活动,巩固和发展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