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大力推进农村“三大合作”。认真贯彻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快制定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继续开展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建活动。2007年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增加到3000万元,省级“四有”专业合作组织新增150家以上。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产权主体、理顺分配关系、规范经营行为,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农民资产性和经营性收入。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不断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
26. 完善农村土地征使用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分配办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组织开展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允许一些地区采取“留用地”的办法,将一定比例的征收土地用于集体组织发展经济。加快制定江苏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占用补偿赔偿办法。推进村庄整理,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工作,通过村庄整理净增的耕地面积,可以按照规定核定为年度用地指标,全部留给所在县(市)使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培育流转中介,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
27.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等其他改革。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产权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组建江苏农村银行,继续推进县级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作。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当地,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在乡镇试点设立服务农村小企业和“三农”的小额贷款组织,鼓励农民成立资金互助组织。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深入推进信用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创建活动,支持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密切财政支农资金与政策性信贷资金的配合。加快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继续推进农垦体制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发挥农垦企业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
28. 深入实施“整村推进”计划。继续按照重心下移、帮扶到村、落实到户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推进全省经济薄弱村和贫困户加快发展、脱贫致富。实行开发式帮扶,将有生产能力和发展潜能的贫困户列为扶贫对象,着力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优先安排1011个经济薄弱村兴办农村实事项目。深入实施财政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开展“菜单式”扶贫,重点推动经济薄弱村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增收。继续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补助标准,落实免费培训政策,力争全年培训贫困劳动力不少于6万人。苏南、苏中地区要加大对当地经济薄弱村和贫困户的帮扶力度,鼓励村级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合作经济、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大力发展村级经济,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