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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7. 提高农业外向化水平。全面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建设一批与国际接轨的具有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大农产品境外促销力度,拓展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2007年农产品出口增长15%以上。积极扶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到出口目标国或地区申请商标注册、卫生注册和取得产品质量专项认证,加快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加强外向型农业载体建设,建设省级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鼓励和引导优质资本投向优势出口农产品。加快农产品出口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提高农产品出口企业组织化程度。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到境外投资,拓展发展空间。
  二、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8. 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的投入。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和信贷投放结构,省和市县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重。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不断巩固、完善和加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用于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总结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打包”整合试点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支持各地对“一事一议”建设公益设施实行奖励补助。对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可给予适当补助。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为社会力量投资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9. 推进县域工业化。坚持工业强县,把新型工业化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方略。紧紧围绕“四沿”产业带建设,调整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坚持对外开放,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资本转移,引进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提高县域工业竞争力。按照“产业集聚、企业集群、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目标,进一步明确县域内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促进园区优化整合。把南北挂钩共建开发区作为推进县域工业化的有效载体和重要突破口。加快建立以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法律咨询、技术支持、产权交易、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放手发展农村民营经济。努力推动科技先导型、区域性星火支柱产业的提档升级。积极发展新型肥料、低毒高效农药、多功能农业机械及可降解农膜等新型农用工业。
  10. 鼓励“三资”投资农业。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着力在种子种苗业、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农村旅游业等领域加快发展,带动主导产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鼓励各类工商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积极推广“一村一企”、“村企挂钩”的经验,引导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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