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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7〕7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近年来,蟑螂对我市市民工作生活环境的侵害日趋严重,据有关部门监测,侵害面积涉及城市的居民住宅区、食品饮食、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机关、学校、医院等众多行业和单位,侵害密度已达到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水平。由于蟑螂是一种携带有大量病原体,可传播数十种疾病,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病媒生物,蟑螂的侵害在我市已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蟑螂侵害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将蟑螂的统一防治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宣传、督查工作,落实公共外环境杀灭药物经费及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督查通报和考核奖惩等保障制度,把蟑螂防治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把为人民群众办的实事、好事办好、办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的意见
  (市爱卫会)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我市公共卫生安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现就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蟑螂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蟑螂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病媒生物,其体内携带有数十种、上千万个病原体以及致癌物质。蟑螂易于孳生,繁殖力极强,防治难度大。当前,蟑螂在我市各类单位的侵害率高达70%以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食品店达40%以上,居民住宅达50%以上,均超过国家标准几十倍。更为严重的是在我市已经开始出现蟑螂突发性侵害事例。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我市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2007年1月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0%。这些事实充分表明,蟑螂侵害已经成为我市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必须加大防治力度,落实防治措施,在全市开展蟑螂的统一防治工作。

  开展蟑螂统一防治工作是各级爱卫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爱卫会根据当前蟑螂侵害的严峻现状和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而提出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各级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力度,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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