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部分居民社区建立市民投诉三级网络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6]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是代表市政府办理市民投诉的专门机构,是政府直接服务市民的窗口。市民投诉办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网络单位作为载体进行操作实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投诉反映的问题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具体,原有市民投诉一、二级网络已满足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急需进一步完善和延伸。居民社区作为基层居民群众的自治组织,熟悉和了解社区居民群众的生活情况,能够直接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居民社区面对群众、贴近百姓这一工作优势,推动“友爱阜新”、“平安阜新”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居民社区建立市民投诉三级网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以建设和谐阜新为重点,坚持“市民第一、服务第一、落实第一”的工作宗旨,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建立上下一体、沟通便利的工作网络,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帮助广大市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强化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组织形式
1.在海州区、太平区、细河区分别选取10个为民服务典型社区,作为第一批试点的市民投诉三级网络单位和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重点联系单位。
2.各区政府作为市民投诉三级网络单位的直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市民投诉三级网络单位开展市民投诉办理工作,配合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协调解决社区居民反映的有关问题。
3.各试点社区要在社区办公地点门前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做的“市民投诉工作站”牌匾,标明市民投诉电话及联络人。
三、工作内容
1.发挥社区的自治权、对政府职能的协管权、对政府及派出机构的监督权,在权责范围内积极协调解决本社区居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保持与市、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经常性的联系,及时报告社区居民反映的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3.对居民投诉反映的影响社区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违法乱建、噪声扰民、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供水、供电、供暖、煤气、房产维修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提供相关依据材料,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