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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郑政〔20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6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及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综合服务,防治结合。
  ---坚持便民、利民、就近就医的原则。
  ---以城市各区为主,坚持部门配合、分工协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三)工作目标
  到2008年,全市要基本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城市居民步行15分钟可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科学,人员素质较高,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健全,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科学规划,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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