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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意见

  1、在市、县(区)、街道、社区,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建立自下而上的全覆盖的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全市每一级政府、每一个街道、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劳动保障部门、每一个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都能得到有效的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

  市政府制定组织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意见,组织、指导县区开展援助工作和相关活动,下达援助岗位计划,落实相关岗位补贴资金,检查督促援助政策落实情况,汇总上报全市援助工作数据和相关材料,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政策咨询窗口和投诉电话。

  各县区政府要贯彻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意见,组织、指导街道社区贯彻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环形封闭工作程序,指导街道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检查指导环形封闭工作程序和相关活动执行开展情况,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政策咨询窗口和投诉电话。

  各街道办事处要宣传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扶持政策,指导社区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环形封闭工作程序,开展本辖区零就业家庭认定、公示工作,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组织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上岗,定期发放岗位补贴,在劳动保障事务所设立政策咨询窗口和投诉电话。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认真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环形封闭工作程序 ,落实和完成工作程序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创建“无零就业家庭社区”,对有培训需求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子女提供免费技能培训,社区在固定的服务场所开展“一站式”援助服务,积极推进培训进社区、职业介绍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进社区,使社区零就业家庭和棚户区回迁居民不出社区就能够得到优质、高效的“一条龙”公共就业服务。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将援助特困群体与援助零就业家庭有机结合起来,配合市、县区政府街道和社区贯彻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环形封闭工作程序,开展各种就业援助活动,对口帮扶街道社区援助零就业家庭,在固定场所设立政策咨询窗口和投诉电话。

  2、市直有关部门继续分片包扶36个街道的零就业家庭和棚户区回迁居民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对所包街道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工作的指导、检查,协助县区和街道社区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棚户区回迁居民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寻找和提供就业岗位,开展有效的就业服务,确保就业援助工作任务的完成。每个季度将对口所包街道的工作情况向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一次书面报告,年末市政府对各单位包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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