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调研工作的通知
(苏国资纪〔2007〕2号)
各省属企业纪委、监察室:
省国资委组建以来,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围绕贯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力度,有效开展了纪检监察调研工作,为推进省属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促进了省属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省属企业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无论是在领导重视程度和力量组织方面,还是在方式方法和实际效果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亟待研究解决、完善提高。现就进一步加强2007年纪检监察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省属企业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要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紧紧围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工作研究,力争取得更多更好的调研成果,用于规范工作、指导实践。
二、科学组织实施,确保调研工作质量和水平。纪检监察调研工作既要认真学习有关重要文件,把握精神实质,又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既要综合分析有关情况,又要进行深层次理性思考。省属企业纪委、监察室要制定2007年调研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调研内容、目标要求、完成时限等。纪委、监察室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可将调研工作分为课题研讨、工作调研、撰写论文、征求意见和完善提高几个阶段。既可以集体研究,破解难题,又可以分解任务,独立作战。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把省属企业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注重调研工作的时效性和节奏感,保持调研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便于搞好调研工作,省国资委纪委拟定了2007年纪检监察调研课题(共40题),供省属企业纪委、监察室参考。省属企业也可自拟调研课题。每户省属企业纪委监察室不得少于两篇文章。无论是参考调研课题,还是自拟调研课题,请在3月5日前报题目,3月31日前报提纲,7月15日前报调研成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