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切实加强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上的部门配合与协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民营企业管理部门、工商联以及有关行业组织应加强领导和指导,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民营企业实际、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企业档案管理模式。
三、不断提高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水平
(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档案管理体制。民营企业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企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真实有效。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专兼职档案人员,要把档案信息资源的积累、保管和利用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在保证档案齐全、完整和准确,便于有效利用的前提下,档案管理方式可采取集中统一管理、分级管理或寄存等多种形式。倡导企业实行档案、图书、情报、资料等信息资源一体化管理。大型民营企业可以建立档案资料馆或企业信息中心。
(九)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民营企业档案机构应执行国家颁布的档案业务建设标准、规范,并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统计、保密和利用等制度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明确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与归档要求及整理方法,使企业档案管理规范有序。要把档案工作制度纳入企业管理的各项制度中,并与企业的考核机制有效地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归档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便捷。
(十)加强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民营企业档案资源建设,应突出自身特色,注意强化对资产产权、商业信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客户信息和企业文化等方面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要注意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档案,加强本企业职工的履历、鉴定、工资、考核、技能评定、奖励和处分等方面文件材料的收集和保管。要注意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档案,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到有关部门。
(十一)积极推进民营企业档案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民营企业要根据自身条件不断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配置必要的设备,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到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与本企业信息化建设一并规划、同步实施,切实加强对企业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逐步建立与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相适应的企业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民营企业可参照湖南省地方标准《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DB43/T263-2005),开展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提高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