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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档案局、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

  二、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四)各有关部门要把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工商联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把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多种形式,向民营企业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遵循效益、适用和自主的工作原则,热忱为民营企业服务,推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在积极鼓励民营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组织制度的同时,要提出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要求,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档案工作,承担好保护档案的义务;各级工商联要主动发挥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交流、研讨档案工作的平台,并把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列入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培训和对民营企业发展进行指导的内容。
  (五)逐步建立适应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特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创新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拓宽服务渠道,突出服务主题,研究制定符合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实际的有关业务标准、规范和操作指南,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档案法律和业务咨询、档案整理、代存代管、档案数字化处理、档案技术服务及档案人员推荐、培训等服务,适时引导建立档案业务协作组织,提供互相交流和学习的机会,逐步建立适应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特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满足民营企业对档案工作的需求。
  (六)加强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分类指导。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自主管理、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予以指导。民营企业数量庞大,且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模式不同,档案工作发展水平也不平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和不同发展水平的民营企业,采取相应的指导方式,循序渐进,分层次提出要求,逐步引向规范。当前,各地要把那些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管理水平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大和列入地方重点扶持的民营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省、市(州)、县(区)三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分别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以上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进行摸底调研,做到情况清楚,方法指导到位。各地要注意树立和培养典型,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搞好示范带动。与此同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还要加强对民营企业中关系国家利益和安全、涉及公共利益、记录社会重大事件和活动,以及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档案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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