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度安排
2007年3月5日前,各区县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并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完成专项行动中各相关工作的组织和部署。要通过调查摸底确定辖区内重点区域、场所,完成重点整治对象的梳理排查等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前期政策宣传和舆论准备。市、区县各有关部门均应开通并公布举报、监督投诉电话,并在非法职业介绍活动集中的地区设立执法站或举报投诉点。
2007年3月5日到4月6日,各区县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加强宣传,随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治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舆论引导社会群众举报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并于3月23日,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3)。
2007年4月10日前,各区县要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统计表》,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重要性。维护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是保持就业局势稳定的需要,是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需要,是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基础作用的需要。各区县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和落实执政为民要求的一项实际行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介绍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求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北京市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也应组织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及时沟通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三)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监管力度,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部门执法机关的联动机制,随时沟通、反馈管理和执法活动信息,及时转递群众举报信息,并及时开展调查。每个执法小组由各有关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统一采取行动,实施联合执法,以期收到综合治理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