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支持动漫人才培养,增强动漫产业发展后劲
13.鼓励高校开设动漫专业或动漫课程,重点培养动漫原创、制片、经营、管理的实用型人才。利用“湖南国家数字媒体技术产业化基地”的优势,建立高校、动漫企业人才培训实习基地。积极引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专业作品奖、科技成果奖的动漫主要制作和研发人员,引进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技术带头人。外地到长沙投资、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投资人,可优先在市区落户并享受有关投资政策。
六、支持动漫产品“走出去”,拓展动漫产业发展空间
14.鼓励搭建原创动漫展示交流平台,通过动漫节、展览会、博览会宣传推介企业自主开发或代理发行的影视动漫产品,塑造产品品牌,促进版权交易,提高我省动漫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积极支持我省动漫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适当补助动漫产品出口译制经费。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渠道,积极鼓励和支持优秀国产动漫作品和产品到海外参展。企业出口动漫产品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出口退(免)税政策。企业出口动漫版权可适当予以奖励。对动漫企业在境外提供劳务获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款可按规定予以抵扣。
七、加强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为动漫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5.建立完善动漫创作、研发、制作、播出、出版及销售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播映盗版动漫产品的不法行为。完善动漫市场竞争规则,维护依法经营、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为动漫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动漫企业信用档案和动漫市场信用制度,规范动漫企业经营活动。严肃播出纪律,规范供片渠道,严禁播出盗版或版权过期的境内外动漫节目。
八、加强组织领导,共同推动动漫产业发展
16.成立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动漫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7.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共同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省委宣传部对湖南动漫产业发展的思路、方向、内涵和特色给予指导;省财政厅负责落实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会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教育厅负责对我省各类动漫人才培养进行具体规划、指导和支持;省科技厅负责对动漫领域重点科技攻关、关键技术开发与推广、成果转化、共性技术开发支撑平台和孵化器建设进行支持;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对动漫公共应用基础平台、动漫产品应用、市场推介、专项招商、软件外包及动漫企业的国际资质认证等进行支持;省商务厅负责对动漫企业的招商引资和动漫作品及衍生产品的出口进行支持;省文化厅负责指导企业生产动漫游戏、网络游戏产品,并做好动漫音像制品的版权保护工作;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对动漫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省工商局要积极为我省动漫产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广电局牵头做好湖南动漫传播公共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建设好金鹰卡通游乐园;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支持我省动漫产品的出版和发行,支持本土网络游戏的出版和运营;省新闻出版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做好我省动漫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共同为湖南动漫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