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宁政发[2007]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组织、各个部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全面落实“产业对接、拓展市场、对外宣传”三项措施,深入开展“大招商、招大商”活动,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有力地推动了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和社会事业进步。
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总结经验,褒奖先进,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市、县(区)和工业园区(开发区)、企业以及商会进行表彰奖励。授予银川市等5市为招商引资先进市,奖励银川市、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各10万元,奖励吴忠、固原、中卫市人民政府各8万元;授予贺兰县等5县(区)为招商引资先进县(区),各奖励2万元;授予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工业园区(开发区)为招商引资先进工业园区(开发区),各奖励1万元;授予银川卧龙变压器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招商引资先进企业,各奖励1万元;授予宁夏福建企业家协会等3家商会为招商引资先进商会,各奖励1万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县(区)、工业园区(开发区)、企业和商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创新争先,再创招商引资新业绩,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市、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振奋精神,奋发有为,抓住中央推动东中西部良性互动,中央管理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参与西部特色产业发展和国(境)外大企业投资中国西移的有利机遇,大力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附件:2006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市、先进县(区)、先进工业园区(开发区)、先进企业、先进商会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6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市先进县(区)、
先进工业园区(开发区)先进企业和先进商会名单
一、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