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支持力度,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自治区轻纺工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扶持资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扶持资金、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资金、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外贸发展基金等要加大对羊绒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国际市场开拓、重点羊绒深加工技改或新建项目、品牌建设、人才引进、职工培训等。积极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的支持,将羊绒产业纳入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范畴,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凡是在灵武、同心羊绒工业园区投资建厂,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自治区政府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在不违背中央和自治区土地政策的情况下,市县可以采取更为灵活优惠的土地供应办法,鼓励企业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招商引资,土地出让金自治区部分给予返还。凡投资建设羊绒深加工项目的企业,3年内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列支扶持企业。对重点新建企业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行跟踪责任制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专题研究有关配套政策,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担保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分别在灵武、同心羊绒工业园区组建信用担保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自治区和市县财政给予一定支持,自治区财政每年分别注入200万元资本金,促其扩大规模,滚动发展。继续采取企业联保、互保等有效担保形式,保证企业原有贷款额度的落实。银行可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采取分级管理等办法,增加对高等级信用企业的贷款或授信额度。加强银企合作,在企业资产抵押和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基础上,适度增加银行对企业的授信力度,实行一次审批、周转使用、随用随贷。创造条件,组建宁夏羊绒产业国际控股公司,搭建国际融资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优势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上市发行股票,扩大募集资金的渠道。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中介组织开展融资担保等,维护羊绒行业的整体利益。由自治区轻纺总会负责,组织行业协会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羊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合力,共同发展。建立和完善羊绒行业共享信息平台,沟通政府与企业、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传递,适时发布价格信息、投资动态、市场供求及行业运行等方面的信息,建立行业引导、协调和预警机制。
自治区羊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