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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九、多渠道增加现代农业建设投入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逐步提高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金融机构要增加"三农"的信贷投放,大幅增加农村小额贷款,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抓紧建立支农投资规划、计划衔接和部门信息沟通工作机制,适当集中资金用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落实农民直接受益的农业支持补贴政策,完善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有关部门要完善补贴方案和办法,确保各项补贴真正落实到农户。认真落实国家增加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奖励补助。继续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抓好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研究制定财政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的政策。
  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建立"一事一议"公益设施建设奖励补助制度。对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给予补助。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和农村。
  十、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传统和重大原则,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党委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综合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强化其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农村工作的职能。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形成合力,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三农"方针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要采取领导办点、部门和企业联村等办法,进一步抓好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和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
  高度重视和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继续突出抓好38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开发,把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实行整村推进方式,分户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加大对湘西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社会事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水库移民扶持补贴政策,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解决残疾人和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实际困难。对生活困难、无住房的残疾人和特困户实行重点救助,帮助建设住房。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搞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加快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制度,从2007年起,各县市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合理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注重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搞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深入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地下"六合彩"、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宗族宗派势力抬头,建立农村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人民调解和农村普法工作,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建设平安农村。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乡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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