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实施县(市)科技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县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以服务“一主三化”、繁荣县域经济为目标,结合“富民强县”专项工程的实施,支持县(市)支柱、特色产业的科技创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县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县(市)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县(市)对接,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向更深层次发展,促进地方科技进步。
2.提升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能力。组织实施科技网络“村村通”工程,力争5年内建成省、市、县、镇、村五级网络系统;加强基层科技信息服务站点建设,联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运营商,支持建设1000个乡镇基层科技信息服务站、5000个村级科技信息服务点;充分发挥湖北星火科技网、农技110等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功能,加强资源集成和共享,促进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电话传呼、手机短信、专家现场服务等相结合,开发多功能、多用途的农业信息技术终端产品,满足农村科技信息服务需求。
3.加快多元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创办各类科技服务组织,广泛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示范、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培育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区域成果转化中心等农村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加快农村技术市场的发展。
4.加大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和推广力度。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重点支持1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融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活动;鼓励各地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中的带动作用,引导一大批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开展技术服务。
5.推进革命老区和三峡库区科技进步。根据大别山老区和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加快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科研院所对老区、库区的对口支援。
(五)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养提高科学素质行动。
1.继续推进星火学校和星火课堂建设,加强农村实用科技培训。按照科技部“县县有星火学校、乡乡有星火课堂、村村有星火带头人”的要求,加强县(市)星火学校和星火课堂建设;继续实施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20万人次,推进科技进村入户。
2.加大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民转岗培训。通过技术、项目、资金扶持,加强农村乡土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的培养,重点培养1万名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依托星火学校积极开展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完成1万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提高农民转岗致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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