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湖北省“十一五”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6〕11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科技厅制定的《湖北省“十一五”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十一五”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
(省科技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决定》(鄂发〔2006〕8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的通知》(鄂发〔2006〕12号)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步伐,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作为新时期农村科技工作的根本任务,坚持面向新农村建设的科技需求,大力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切实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全面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总体目标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生物农业、优势农产品加工、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生物质能源开发、土壤改良、主要农作物高效种植、主要畜禽水产高效养殖等关键技术研发取得新突破。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推广普及和信息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适用技术应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农村产业发展、村镇建设、生态改善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产品竞争力、无害化生产水平大幅提高。
--农村科技综合示范应用取得实效。建设一批新农村科技示范村、示范乡镇、示范县(市),使之成为我省科技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农民的科技意识和掌握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不断增强,整体科学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