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社会群众广泛动员,积极参与抓消防。围绕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大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广大社会群众关心、参与社会消防工作,依法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大力推进消防工作进社区的步伐,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政权组织的作用,依托社区现有组织机构,加强社区消防硬件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达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积极推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组织村民开展“联户联防”、“十户联防”、“互联互防”等活动,农村乡镇要普遍建立消防组织,5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全部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和检查。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推动以“组织宣传发动、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举报火灾隐患、协助扑救火灾参与社会抢险救援”为主要内容的青年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以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为突破口,推进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
(一)以人防为根本。社会单位内部要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各岗位人员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值班巡逻、防火检查、每日巡查等各项制度,全面推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一线人员岗位防,管理人员专职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重点防,共同负责本单位火灾防范。在社会面落实保安队员单位蹲点防和巡防队员巡线防的点、线结合,对初起火灾进行动态防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纳入火灾防控网络,统一调度,增强各种消防力量区域协同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以物防为基础。继续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督促各地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及年度计划。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制度,规范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严把消防审核、验收关,加大对使用、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和建筑工程消防产品、设备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必须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移动消防器材按照规范要求配备到位,营业期间严禁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按照部颁标准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对机关和各消防大队的防火监督用车进行淘汰和更新。建立重特大事故处置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2号)文件到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