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多种形式队伍加快发展,拓展职能抓消防。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牵头,在各级综治、治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各级保消、巡消一体化办公室职能,建立并完善工作例会、宣传教育培训、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器材管理维护、火灾隐患处理程序和考核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各级保安、巡防队伍更好地担负起消防服务职能,全体保安、巡防队员全部达到懂基本的消防法规、懂基本的防火常识、懂基本的灭火措施,懂基本的疏散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具备开展一般性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能力、具备纠正一般性消防违章的能力、具备开展一般性防火宣传工作的能力、具备遭遇火灾时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处置能力的要求。6月底前要成立市保安公司消防分公司,各娱乐场所都要配备保消员。各级人民政府要保障经费投入,积极发展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保证新建消防队(站)及时派驻合同制消防队员投入执勤;逐步规范已建成的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达到有固定队址、有队员、有车辆(灭火设备)、有必要的经费保障标准,增强战斗力;积极整合企业专职消防队补充消防现役力量。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多种形式队伍发展建设的指导工作,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扑救火灾的能力;要多方沟通,对多种形式队伍的营房设施、车辆装备器材配备、人员编配和训练条件等方面给予保障,满足执勤备战需要。9月份召开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举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比武会。
(五)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施“三会一标”抓消防。认真贯彻公安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定期保养消防设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价活动,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强力推进以会整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和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消防标识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标”建设,依法督促社会各有关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自我防控体系。2007年年底前60%以上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其中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全部完成。适时召开不同类型单位“三会一标”现场会,交流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