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及填报要求
(上报文件中应删除本说明)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报告、材料等印刷支出。
2、咨询费:项目实施中专家咨询支出。
3、水电费:项目应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及电费等支出。
4、邮电费:项目开支的信函、物品邮寄费以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
5、交通费:项目实施用车、船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等,以及租车费。
6、差旅费:项目实施人员出差住宿费、车船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7、维修(护)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8、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试验用地、用房、小型仪器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9、会议费:项目实施工作会议食宿、场租、用车及资料印刷费等。
10、培训费:为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11、专用材料费:为项目购买日常专用材料方面的支出。包括购置农用材料、实验室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等发生的费用。
12、劳务费:为项目实施而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稿费、评审费等。
13、专用设备购置:项目实施必须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购建支出。
14、信息网络购建:项目实施必须购建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信息网络建设支出,如软件购置、开发等。
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应在表三之“资金测算补充说明”中具体说明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
16、金额单位为“万元”,最多保留一位小数。
17、请勿调整表格格式,数据超宽时缩小字号。
表三:
申请项目资金使用意见表
(主管部门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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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 │项目支出内容│任务数量│支出标准│金额(万元)│
│项目资金├──────┼────┼────┼──────┤
│使用方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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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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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请资金总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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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测算│ │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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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收款单位(全称): │
│ 账户 ├───────────────────────┤
│ │开户银行(全称): │
│ ├───────────────────────┤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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