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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工资工作要点

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工资工作要点
(内劳社办字〔2007〕47号)


  2007年自治区劳动工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自治区两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把今年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落实年,千方百计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劳动工资工作。

  一、全力以赴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加强工资宏观调控

  2007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重要一年,在自治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各盟市要在摸清底数基础上,逐步核实,制定清欠计划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按月统计汇总各地清欠情况。探索建立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狠抓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监管,努力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

  二、加快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

  (一)抓住今年《劳动合同法》出台的契机,各盟市要全力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认真学习、加强监督,利用各种形式向社会各界、企业和劳动者进行宣传,在维护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实现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中,2007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统一合同文本,规范合同内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制度,变更、解除、终止预报制度,存档管理制度,履行检查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等;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在有条件的企业推行劳动合同微机动态化管理,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企业签订、完善劳动合同,规范合同行为等劳动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利用劳动保障部门现有的各项措施,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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