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内劳社办字〔2007〕53号)
2007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同时也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稳定地区,构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活动全新规划期的第三年。根据自治区综治工作要求和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2007年我厅综治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开展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化解难点矛盾,预防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文件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落实社会综合治理责任制,全厅上下总动员,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争先创优,努力开创我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局面,为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维护自治区社会政治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厅领导班子是社会治安责任集体,厅党组书记、厅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责任人。主管处室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要积极主动。要继续把综治工作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解决综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二、恪尽职守,完成各项综治任务
(一)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安邦之策,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是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化解矛盾的基础工作,厅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新的一轮再就业政策,积极开展下岗职工职业培训,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下岗职工技能素质。积极为下岗职工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全区城镇职工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和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困难群众及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为维护改革稳定大局发挥重要作用。
(二)努力构建社会保障安全网。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改革的减震器、是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收缴率。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实施失业调控工作方案,健全失业保险制度。认真贯彻《
工伤保险条例》及我区实施办法。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