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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四、进一步提高建设等行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上要有一个大的突破,与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密切合作,从源头抓起,进一步规范建设等行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管理,要求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要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严禁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同时,要提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对签订劳动合同重要性的认识,规范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条款,消除产生劳动纠纷的隐患,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劳动保障各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劳动保障的劳动工资业务部门要加强与劳动执法监察业务部门的配合,建立工作互通机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特别要重点检查私有企业、改制重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六、努力完成推行劳动合同制的各项目标。2007年全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城镇国有、集体、其他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5%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5%以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以上。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本地区《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进展情况表》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到厅劳动工资处,对这项工作要做到专人负责、数字准确、各项关系平衡,我们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附:
2007年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
│                │职工总数   │已签合同人数    │占 %   │
├────────────────┼───────┼──────────┼─────┤
│一、城镇企业总计        │       │          │     │
├────────────────┼───────┼──────────┼─────┤
│                │       │          │     │
│ 1、国有企业          │       │          │     │
├────────────────┼───────┼──────────┼─────┤
│ 其中:国营农牧场        │       │          │     │
├────────────────┼───────┼──────────┼─────┤
│                │       │          │     │
│ 2、城镇集体企业        │       │          │     │
├────────────────┼───────┼──────────┼─────┤
│                │       │          │     │
│ 3、其它企业          │       │          │     │
├────────────────┼───────┼──────────┼─────┤
│二、私营企业          │       │          │     │
├────────────────┼───────┼──────────┼─────┤
│三、个体工商户         │       │          │     │
├────────────────┼───────┼──────────┼─────┤
│四、农民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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