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内劳社办字〔2007〕54号)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做好2007年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行劳动合同制度。2007年《劳动合同法》即将出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正确认识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全力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认真学习、加强监督,要把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作为当前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巩固2006年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今年的工作。各地区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全面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先进经验,引导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同时也要切实注意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得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是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一年,各盟市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劳动合同签订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提供政策咨询、举办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来增强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意识,为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也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劳资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其劳动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在维护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实现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
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统一合同文本,规范合同内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制度,变更、解除、终止预报制度,存档管理制度,履行检查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等;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在有条件的企业推行劳动合同微机动态化管理,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企业签订、完善劳动合同,规范合同行为等劳动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利用劳动保障部门现有的各项措施,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力度。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及时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各地要全面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