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7年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冀价行费[2007]6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
现将《2007年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收费管理工作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做好新形势下的收费管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全省物价系统广大收费管理干部要紧紧围绕海洋局长提出的“物价工作为民生”这条主线,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更加积极向上的姿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省收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促进发展、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方面更好地发挥收费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
附:《河北省物价局2007年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安排意见》
二○○七年三月九日
附:
河北省物价局2007年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安排意见
2007年全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民生这条主线,继续整顿收费秩序,规范收费行为,重点抓好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实现收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在促进发展、支持改革、构建和谐社会、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方面更好地发挥收费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做好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一)继续清理国家机关收费。根据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重新发布工商、公安、民政、劳动、人事、卫生等热点部门行政事业收费标准。认真落实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确保清理整顿的各项收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严禁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二)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深入治理农民反映集中的农村教育、计划生育、修建道路、水利设施维护、农民外出务工等领域的乱收费。强化农产品检验、检疫和认证收费管理。整顿村委会乱收费。涉农收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禁越权审批涉农收费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认真落实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收费优惠政策。经当地政府批准,各地可以减征、免征、缓征属于本级收入的有关收费。进一步巩固涉农收费公示成果,建立必要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涉农收费公示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