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区县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以“三团一队”(合唱团、舞蹈团、美术文学社团和乐队)为主的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形成本区本校的艺术社团品牌或特色。加强普及力度,保证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参加一个文体社团或兴趣小组,学习掌握一门艺术特长。市级学生艺术团要发挥引领功能,创作出更多的优秀节目和作品,适时组织全市范围内的巡演和巡展活动。
4.学校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展览、展示以及校园的整体设计营造出高雅、和谐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高等学校要调动学生积极性,推动寝室文化建设。
(三)优化配置,加强基础,形成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1.以提升能力为根本,提高艺术教师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艺术类及艺术类师范教育的专业课程建设,结合上海市二期课改的要求,加强综合艺术师资的培养。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教师继续教育,开展教师远程教育,对专业教师进行在职培训,尽快提高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思想业务水平,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结构合理、数量和质量都能够满足学校课堂教学和课外文体活动需要的艺术教师队伍。开展农村中小学艺术教师培训、艺术骨干教师培训和艺术青年教师培训、艺术总辅导员培训,建立上海市艺术教师人才库,发挥名师引领作用。
2.大力提高艺术教育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所有艺术教师均能够利用计算机以及网络和远程艺术教育资源进行教学。做好上海市艺术教育信息资源库的建设,收集一批优秀艺术教育课件及多媒体资料。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学校的艺术专项经费投入,保证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至2008年,全市完成中小学艺术器材配备目录的编制,至2010年,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上海市目录完成艺术教学器材的配备。
4、加强艺术教育的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每两年举办一次市级艺术教育论坛,启动第四轮学校艺术教育实验课题,举办第五届学校艺术教育论文评选,农村艺术教育科研成果得到推广。至2010年,配备专职或兼职科研人员,逐步建立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校艺术教育研究队伍,完成10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有推广价值的艺术教育课题研究。组织艺术骨干和团队进行国际交流,学习国际先进艺术教育经验。
(四)依法治教,科学管理,促进艺术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结合全国《
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方案(试行)》,在“十一五”期间,组织全市范围内的艺术教育评估督导。于2009年前,完成对全市高校艺术教育现状的调研,并启动研制我市高校艺术教育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