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07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6〕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大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上属驻潍各单位,驻潍各部队:
《潍坊市2007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ΟΟ六年十一月七日
潍坊市2007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
为切实搞好2007年国土绿化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加快生态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
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市建设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林业生态与林业产业并重,进一步加强国土绿化工作,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持。
二、任务目标
总体目标是成片造林20万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100万亩,四旁植树1192万株,林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森林覆盖率增长近1个百分点。
三、重点工程
一是村镇驻地绿化美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四部门“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快村镇驻地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结合实际规划建设环镇林、环村林,搞好出村路、街道、生产路绿化,逐步实现村镇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园花果化、农田林网化。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以上适宜的乔木或花灌木。80%以上农户和单位的庭院及房前屋后适宜植树绿化的地方,因地制宜栽植树木。驻地内的空闲隙地、废弃宅基地、坑塘水面周围、沟渠两侧等适宜绿化地段要全部植树绿化。有条件的可以建设小公园或休闲绿地。结合潍坊市区半小时生态圈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搞好城郊绿化,提升城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全市自2007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省级、市级“绿化示范村镇”,结合省里政策,进行挂牌和物质奖励。计划到2007年末,全市有20处乡镇、1000个村庄达到市级“绿化示范村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