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性法规(4件)
1、哈尔滨市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条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起草)
2、哈尔滨市促进就业条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起草)
3、哈尔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市建委负责起草)
4、哈尔滨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市农机局负责起草)
(二)政府规章(18件)
1、哈尔滨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市旅游局负责起草)
2、哈尔滨市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起草)
3、
哈尔滨市人才市场管理办法(市人事局负责起草)
4、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市档案局负责起草)
5、哈尔滨市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负责起草)
6、哈尔滨市蔬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商务局负责起草)
7、哈尔滨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市审计局负责起草)
8、哈尔滨市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市安全办负责起草)
9、
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办法(修订)(道里区政府负责起草)
10、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市发改委负责起草)
11、哈尔滨市节能监察办法(市经委负责起草)
12、哈尔滨市建筑工程保修办法(市建委负责起草)
13、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市建委负责起草)
14、哈尔滨市园林植物保护办法(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起草)
15、
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修订)(市房产局负责起草)
16、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车管理办法(市交通局负责起草)
17、
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市交通局负责起草)
18、哈尔滨市检查井监督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