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强化乡村建设规划与管理,推进村庄整理,指导农村建房,促进集约用地,整治村容村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等行动,实施以“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为基本内容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立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规范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和能力建设,扩大选拔任用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推进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行村民自治活动,引导村民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制定体现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提高依法治村水平。深化村务公开,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努力推进村级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逐步消除乡村债务,防止新的债务产生。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建设海峡西岸城市群。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建设海峡西岸城市群,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壮大城市实力,凸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建设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带动有力的城镇体系。
发展壮大中心城市。按照产业做强、规模做大、功能做优、环境做美的要求,培育壮大中心城市,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强化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福州市要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重心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加快实施一城两翼双轴线发展战略,推动中心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的跨越式、组团式发展,构筑临江向海、山水相间的沿江滨海现代化城市新格局,在规划、发展、建设、管理、环境等方面实现新提升。厦门市要做好“特、港、创、建、带”五篇文章,着力构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航运物流中心、旅游商贸中心、文化教育中心和对台交流合作前沿平台,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泉州市要突出集聚、提升、拓展,实施港城联动发展战略,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漳州市要打造两岸经贸合作、新兴制造业和优质食品供应基地,建成与厦门特区互动、对台合作紧密、对外开放领先的生态工贸港口城市。三明市要优化永安—三明—沙县城市主轴线发展布局,建设成为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腹地、重要工业基地、绿色产业高地、生态旅游胜地,成为连接沿海、辐射内陆、联动周边经济协作区的重要区域性中心城市。莆田市要依托湄洲湾做大做强港口经济,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强劲、配套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湄洲湾港口城市。南平市要积极推进向建瓯—建阳—武夷山和顺昌—邵武两翼高速公路沿线拓展,加快闽北工业集中区和新兴城市发展,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腹地、南接北联战略通道、中国南方生态绿谷。龙岩市要以闽粤赣边交通枢纽和资源优势为基础,以物流、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要素,以生态型产业集聚与扩展为支撑,建设成为闽粤赣边联结沿海、拓展腹地的生态型经济枢纽。宁德市要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成为连接长江三角洲的前沿区域、对台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联接内陆与海外的重要出海口和海峡西岸东北翼富有竞争力的新增长区域。同时要积极推进海峡西岸区域城市联盟,促进产业协作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和生态协同保护,实现城市及区域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协调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挖掘潜力、完善功能、增强集聚、扩大规模、凸显特色,积极培育发展中小城市,择优发展基础较好的中心集镇,重点扶持引导有条件的建制镇发展成为中心集镇,促进农村人口与产业向中心集镇集聚。统筹规划建设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夯实小城镇经济基础。兴建小城镇各类市场和商业街,搞好小城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善小城镇的投资、就业和居住环境。
三、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促进经济较发达县(市)率先发展,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完善公共服务,推进人口与产业集聚,发展壮大为中等城市。推动中等发展水平县(市)更好发展,培育特色经济,强化产业支撑,促进设施合理配套、特色鲜明突出的城镇体系加快形成。扶持经济欠发达县加快发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增强“造血”功能,培育县域特色工业组团,继续抓好“一县一业、一镇一品”科技富民工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县域推动城乡互动的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县域经济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功能,提高承接产业转移、参与产业分工协作和吸纳扩大就业的能力。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提高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城乡要素的吸纳能力。强化县域间产业发展的分工协作,实现协调有序发展。
四、建立城乡协调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机制、城乡公共服务均等供给制度、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条件。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农村信用社协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切实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推广农村信用小额信贷,建立支农贷款风险基金和农业保险制度。各大中城市要切实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金等对农村的支持,鼓励城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到农村开展服务,引导城市资金、物资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实现以城带乡,统筹发展。
第五章 构建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保障。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安排,进一步推进交通、能源、防灾减灾、市政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服务、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一、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建设以大型港口为依托,连接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国家及省级干线公路和民航机场的客货运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形成对接国内外大枢纽和大通道的海峡西岸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增强对外对内交流能力和国防交通保障能力。
港口。充分发挥港口优势,整合港湾资源,细化港口布局规划和开发方案,积极参与全国港口分工,建设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和福州、湄洲湾(南北岸)主枢纽港,加快发展宁德港、漳州古雷港区和泉州新港,推进公共配套设施及疏港公路和铁路建设,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和辐射能力,逐步形成面向世界、连接两岸三地、促进对外开放、服务内陆腹地、带动临港产业、促进经济发展的规模化、大型化、信息化的海峡西岸港口群。同时要推进内河航道综合整治,畅通内河航运,推进河海联运。
铁路。加快建设高标准、大容量铁路大通道,建成连接长三角、珠三角的温(州)福(州)、福(州)厦(门)和厦(门)深(圳)铁路、连接中西部地区的龙(岩)厦(门)铁路、连接中北部地区的向(塘)莆(田)铁路,并加强海峡西岸铁路网与国家高速铁路、干线铁路网的联系。开展功能整合和扩能提速,改造提升赣(州)龙(岩)、横(峰)南(平)、鹰(潭)厦(门)、外(洋)福(州)、漳(平)龙(岩)和漳(平)泉(州)肖(厝)等既有铁路等级,利用多元化投资建设一批铁路支线,积极发展城际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和海铁联运。统筹规划建设福州、厦门等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全省主要港口、重要工业基地通铁路,形成线路通畅、功能完善的铁路运输网络。
高速公路。加快建设龙(岩)长(汀)、浦(城)南(平)、泉(州)三(明)、永(安)武(平)、宁(德)武(夷山)等干线高速公路、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公路及连接县城、重要旅游区、沿海港口的高速公路支线、连接线,构建“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缩短各县(市)通达高速公路时间,逐步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完善“两纵两横”国道、“八纵九横”省道网络,加快县、乡、村道路建设改造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实施通村公路路面硬化、撤渡改桥、陆岛交通、农村客运站等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农村交通工程,形成主干线、干线、支线相连接、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实现重要城市、工农业生产中心、交通枢纽和主要海陆口岸相连通。
空港。完善机场发展布局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部分支线机场,进行现有机场通航安全等设施更新改造,充分发挥机场设施能力,增加开辟国内外新航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福州、厦门国际机场综合营运能力,完善晋江、武夷山、连城机场的设施配套,加快沙县机场建设,推进霞浦、莆田等机场前期工作,形成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主,晋江、武夷山、连城、沙县等中小机场为辅,干、支线机场相结合的空港布局。
二、建设沿海重要能源基地。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加快清洁、高效电源的合理布点和建设,大力发展清洁高效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把海峡西岸建设成为我国沿海的重要能源基地。
电力。把电力作为一个重要产业来抓,以电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电力结构调整,加快电力产业化发展步伐。优化电源点布局,加快负荷中心电源建设,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建立安全、可靠、经济的电力保障体系。建设燃气电厂,加快发展核电,改善电源结构。充分利用沿海港口条件和厂址资源,合理布局发展大型沿海煤电。合理利用水能资源,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电网。扩大电网规模,优化电网结构,加快全省500千伏大环网和220千伏输变电系统建设,进一步改造完善城乡电网。加强与周边省区电网联系,推进福建与广东电网联网,建设福建与华东联网第二通道,与国家特高压电网工程相衔接,把福建电网建成与电源点和负荷中心协调发展、满足用电需求、结构坚强合理、运行调度灵活、安全可靠经济的现代化电网。
新能源开发。加强新能源调查、勘探和评价,优先开发技术比较成熟、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前景比较好的新能源品种,以开发利用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为重点,兼顾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扎实做好新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分期分批开发条件较好的沿海陆地大型风电场,推广沼气、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生物质能,逐步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能源储备。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增加资源储量,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省际和国际能源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渠道和生产供应基地。建设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和输气(天然气)、输油(油品)管道网。
三、完善城市公共设施。以方便居民生活、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营造城市特色、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竞争力为目标,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对外交通和内部道路的衔接,提高城区路网密度,完善路网结构,打通主要交通阻塞点,提高城市道路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强化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加大城市建筑景观整治力度,优化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市容市貌。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制订优惠政策,加快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建立起以公共交通为主,各种交通运输配套的城市交通体系。加快规划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城市轨道交通。加强城镇供水水源保护,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建设城市直饮水系统。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力发展城市管道供气,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全面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城市要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十一五”期间每个设市城市和主要流域的县都要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一座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加强城市各类公园、中心绿地和重要地段、江河湖海沿岸的绿化建设,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风景名胜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丰富城镇的文化内涵和底蕴。规划建设一批公共人防设施,大力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四、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应用、保障安全”的思路,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数字福建”信息化基础设施。发展提升通信网络,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宽带接入网和业务支撑网。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务信息网,健全政务网安全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福建三农服务网、重点新闻网、社会保障网等重点网络建设,健全政务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府部门内和部门间的信息公开、共享与协同办公,推进政府信息社会化增值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公众服务和应用水平。抓好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省级试点工作,整合各资源环境部门信息,统一标准,实现资源共享。完善信息服务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推进“数字城市”、“数字社区”建设,重点抓好三大中心城市数字化示范,建设统一空间定位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和交换平台,建设城市社区管理和应急联动公共服务应用信息系统,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信息化多平台、多形式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万村千乡上网工程”,推动宽带进村,构建三农信息化服务体系。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实施“金农”工程,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拓展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服务,提高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推进人口、社会事业、海洋开发、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等领域信息化建设,拓展便民服务,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