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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的通知

  五、各类大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活动一般应安排在休息日、节假日。今后凡举办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的学校或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年度双向选择活动计划,于11月1日前将下年度双向选择活动计划详细信息一次性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在每次招聘活动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将招聘活动情况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六、建立毕业生需求预测及需求信息发布制度。为搭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交流服务平台,提高办事效率,“淄博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2007年正式启用网上办公系统,毕业生签约、派遣、报到、改派等就业手续均在网上办理。市内各类用人单位应通过就业信息网发布当年度毕业生需求信息,同时填报毕业生需求预测信息,并报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引导毕业生理智、有选择地参加招聘活动,不参加未经主管部门核准的招聘活动,特别是防止以招聘或实习名义诱骗大学生参与传销等活动,以防上当受骗。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为毕业生充分就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申请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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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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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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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时间     │         │ 举办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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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单位数    │         │ 毕业生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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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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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组织方案:(包括收费标准和安全措施)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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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意 │                                   │
│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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