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6〕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上属驻潍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市经贸委制定的《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ΟΟ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节能环保产业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已成为一个新兴产业。随着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日益严格要求,市场对节能环保产品的需求将越来越大。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全市环保节能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目标,以国家全面加强节能、环境治理和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为契机,不断加大投入,全面提高节能环保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尽快将节能环保产业培强做大,使之成为全市新的支柱产业之一。
(二)指导原则。
1、市场与产业政策导向并重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节能环保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环保机制,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2、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原则。加强产学研联合,注重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产业创新能力和开发水平,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
3、协调发展原则。把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结合起来,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充分发挥我市制造业基础雄厚的优势,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节能环保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提高产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