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推荐正版软件名录,组织软件技术培训,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优秀产品和优质服务,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市经贸委:负责推荐所属企业单位名单。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推荐外资企业名单。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和督导,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财政局:为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提供财力支持,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制订市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规划,并监督落实。加强对市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市工商联:加强对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对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进行督导。
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参与技术培训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潍坊监管分局:加强对银行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并监督落实,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市政府金融证券业发展协调办公室: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涉及盗版软件的涉诉事项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信息。
潍坊市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对保险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推进各保险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行政区划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制订本行政区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规划和工作目标,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和督导,按时完成企业使用正版软件任务。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软件产业是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软件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国家形象,树立企业品牌,强化市场法律意识,弘扬民族创新精神。
(三)突出重点,典型推动。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在实施次序上坚持先大后小的原则,首先在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中进行,中小企业依次推进。对于领导重视、行动积极、成效显著的企业,要进行宣传表彰,用典型带动面上工作的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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