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所辖乡镇落实食盐专营村级管理目标责任制,健全村级食盐营销网络体系。对经考察确定的食盐零售网点,纳入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村级管理目标责任体系。盐业主管部门和村两委要加强对食盐零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做好普及碘盐供应、消除碘缺乏危害的日常宣传及对私盐的防伪打假举报工作,使农村食盐零售店成为群众购买食盐的放心店、食盐政策的咨询店、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宣传店、涉盐违法行为的举报店。
各村级基层组织要配合和协助盐业主管部门做好提高碘盐普及率活动,积极开展创建碘盐示范村活动,使创建碘盐示范村活动由点到面,全面铺开。
各居民小区、社区居委会的食盐专营管理目标责任,由上一级政府与之签订并负责检查落实,确保食盐专营、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三、任务分工
发改部门:重点将食盐专营村级管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盐业主管部门做好国家食盐指令性计划的分解落实,保证碘盐的普及供应。
卫生部门:重点抓好碘缺乏病的防治和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按季度进行碘盐监测,加强对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卫生监督和碘盐的卫生监督以及防治效果评估,及时通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盐业部门:重点抓好碘盐的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严格按照国家食盐专营的政策规定,落实国家技术标准,保证碘盐质量。制定和实施按行政区划供应调拨碘盐计划,明确送销责任,形成零售网络。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全市食盐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保证在特殊情况下居民食盐的有效供给。结合普及碘盐示范村,加强对村级基层组织碘盐普及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在经济落后地区或边远山区开展好“碘盐扶贫送亲情”工程。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辖区管理和产销区结合部的重点稽查”执法保障体系,建立起群防群治打击私盐的社会化防范机制,确保食盐计划完成率、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不断提高。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的职能,支持盐业主管部门搞好食盐安全工程和食盐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保证群众吃上合格碘盐。
教育部门:重点做好中小学生食用合格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学校-家庭-社会”宣传链条,提高全社会自觉食用合格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的保健意识和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