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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加强价格监管。开展涉农、涉企、医药、教育、资源、环保、房地产、司法服务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涨价和乱收费行为。

  (七)加强综合治理,巩固重点地区卷烟打假成果。以酒店、宾馆、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客(货)运中心等场所为重点,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大户,破除非法经营网络,切断非法卷烟的销售渠道,实现卷烟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保持对卷烟制假活动的高压态势,强化对重点地区的监控,严防卷烟制假问题反弹。

  五、推进“诚信山东”建设

  (一)强化和完善信用分类监管。结合组织开展重点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重点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制定实施具体监管措施,探索推进重点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适度公开。

  (二)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创建“诚信企业”、“诚信行业”和“诚信单位”活动,协调组织各地积极争创“全国诚信社区”。

  (三)加快市级信用信息网建设。加快建设和开通各市信用信息网,推进省、市信用信息网的互联互通。完善企业“诚信总机”(4007080808)网络系统,增强服务功能。

  (四)抓好诚信宣传教育。配合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强化舆论宣传,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五)开展信用市场发展状况调研。围绕我省信用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下步发展思路和重点,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加快信用市场发展、强化信用市场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六、强化整规基础工作

  (一)加强对整规工作的检查督导。对重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和督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抓好目标和任务落实。通过组织实施暗访等手段,检查整治效果,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案件移送制度,推进信息共享,规范、细化工作程序,依法加大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强化整规工作宣传。宣传整治成果、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促进社会稳定,增强群众信心。同时,强化舆论监督,揭露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曝光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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