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加强药品经营许可监管,推进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实施GMP、GSP认证,规范药品生产和经营行为。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监管。加强药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2007年)》。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和司法保护,健全完善保护制度,遏制连续侵权和群体性侵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新、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启动新一轮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集中行动,重点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假冒、仿冒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行为,加大专利侵权及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整治力度。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加强进出口环节和各类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三)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维权服务功能。抓好省和青岛、烟台三个国家级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提高淄博、德州两个市级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在经济发达地区进一步规划建设市级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健全服务中心举报投诉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督办,提高依法维权服务水平。
(四)加强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全省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联系制度,选择50户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包括20户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加强重点保护。
(五)强化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面向市、县(市、区)经贸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省内知识产权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增强自我保护和应对能力。以“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为重点,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一)严厉打击和查禁传销活动。把打击传销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完善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和居委会、村委会为基础的“打控防”体系,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建立主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案件移送机制,形成全社会治理传销的合力。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加大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地区的整治力度,严查大案要案,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惩首恶和骨干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