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政策
1、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年增加投入。重点建设与旅游业配套的交通、安全保障、环境卫生、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和自然景观、文化遗产的保护设施。
2、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各级财政在年度财政预算中,根据财力状况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当地旅游公益设施的建设,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和旅游项目的推介宣传,并视财力增长逐年增加。发展改革部门对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3、把发展旅游业作为调整贫困地区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和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纳入扶贫计划。在具备旅游业发展条件的贫困地区扶持建立旅游扶贫示范区,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扶贫信贷资金,用于旅游区规划、农户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
4、国家及省天然林保护、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能源、乡村公路、民族发展、以工代赈和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尽可能与旅游发展结合起来。
5、旅游景区可依法出让经营权,转让收益主要用于旅游业的发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耕农用地,以租赁方式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旅游项目;非政府投入单项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可按建设规划,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分期供地和分期办证,土地出让金、开垦费、植被恢复费、配套费等规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分期付款或缓缴。
6、严禁对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进行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严格控制在国家和省确定的范围内;对星级旅游饭店用水、用气等基础供给价格与一般生产型企业一致;星级饭店空气检测、环境检测按照下限收费。
7、旅行社可以接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相关单位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会务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尽快做大做强。
8、支持旅游客运汽车公司开辟特色旅游专线,实行跨区域营运;对正在进行经营的旅游车辆不得随意扣留,确保旅游团队行程。
9、对在三峡库区注册经营并吸收移民就业的旅游企业,一经国家批准,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峡库区旅游企业和项目可比照库区工业企业和项目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10、把发展农村旅游纳入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将旅游城镇建设纳入“百镇千村”建设规划。编制农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支持重点区域农村旅游的发展;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把农村旅游的清洁、环保、道路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纳入“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支农工程中加以解决;推动农村旅游开发项目和各种支农资金挂钩,争取把支持农村发展的小额贷款用于农村旅游户,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大力开发具有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
(二)保障措施
1、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支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旅游发展的领导、支持和推进工作。要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别注重旅游产业与相关行业的协调发展。各市州及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市政府要尽快健全和完善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制度及目标考核制度,认真改善旅游业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旅游企业存在的困难,落实发展项目、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各地要根据财力逐步增加财政对旅游宣传促销和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投入。
2、构建大旅游的发展机制和模式。在政府层面,各地要在部门事务性协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业规划与旅游规划的衔接,项目、资金与旅游开发的有机结合,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与景区开发同步同向配套,城市规划和建设充分考虑旅游功能的发挥和完善,政府整体形象宣传与企业面向市场促销相结合。要在政府推动下,以市场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打破旅游资源的条块分割,整合好建设、林业、文化、民政、水利、民宗、园林、环保、体育、科技、教育等行业系统管理的资源,推动共同保护、共同开发利用、共同发展。公安、工商、交管、建设、文化、环保、卫生、质量监督、边防海关等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禁乱执法和不作为。在行业和企业层面,要按照“发展产业群、拉长产业链”和“深度开发、多点增长”的思路,鼓励多行业联手、多企业合作,做精做深、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各地要创造条件,大力扶持引导农业、工业、商业、交通客运、文化体育、房地产、饮食娱乐等行业,立足自身优势,向旅游延伸发展。要高度重视旅游对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带动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通过补助、贴息、小额信贷等多种方式,大力扶持“农家乐”等项目的发展。
3、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区域协作。以武汉、宜昌等主要旅游城市为依托,以三峡、神农架、武当山等核心旅游景区为龙头,加快区域内、区域间、省际间的旅游资源整合和协作。切实抓好鄂西生态旅游圈、武汉城市旅游圈、清江土家民俗生态旅游区等三大特色旅游经济板块内的资源整合,拓展、深化和推进三大区域间的旅游协作。重点推广魅力三峡之旅、世界遗产·三国文化之旅、武汉都市之旅、一江两山精品之旅、鄂东南生态人文之旅、清江土家民俗风情之旅等6条精品旅游线路和红色旅游、三国文化旅游等专项产品。加强与全国特别是周边省份的旅游合作,鄂渝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鄂豫皖协作开发大别山红色旅游基地;鄂陕共同推广西安兵马俑-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线;鄂湘合力推介长江三峡-张家界山水精品旅游线和湘鄂西土苗民族风情旅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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