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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五、重点旅游服务业
  (一)旅游客运
  1、尽快开通武汉直达西欧(法国或德国)的空中航线;开通武汉至新加坡的空中航线;启动宜昌境外航线开通计划,“十一五”先期开通至香港的地区航线。
  2、宜昌、襄樊、十堰等主要城市开通市内旅游观光专线;中心旅游城市开通至辐射区域内主要景区的直通客运线路,减少中转环节;具有一定集散功能的城市开通至周边重要景区的旅游客运专线,实现景区与城市的快速往返。
  3、旅游、民航部门密切合作,扩大地区性包机业务,探索联合组建专业性旅游包机公司;鼓励成立汽车租赁公司,适应散客自助驾车旅游消费需求;铁路客运在提速的基础上多增加夕发朝至列车车次,增开旅游专列,改善服务设施;完善民航、铁路、航运、公路交通票务和网络预订系统。
  (二)旅行社
  支持大型旅行社依托资金、品牌、规模、特许权等优势资源,走集团化、网络化的发展之路,建立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的销售网络体系,创新现代企业经营模式和资本运作模式,延伸和整合旅游产业链,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竞争,全省形成3-5家对旅游发展起重大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支持中小型旅行社立足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市场细分定位和差异化竞争,走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之路。
  (三)旅游饭店
  适应度假和商务旅游发展的需求,引导建设一批度假型、商务型、会议型旅游饭店。适应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等散客市场需求,引导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家庭旅馆、汽车旅馆、青年旅馆和露营地。加强重点城市和旅游景区高星级饭店建设,武汉在增加饭店总量的基础上,五星级达到10家以上,四星级达到30家左右;宜昌等城市适当发展五星级饭店,重点发展四星级饭店;其它城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及旅游业发展情况,适当发展高星级饭店。“十一五”期末,高星级饭店达到60家以上。
  (四)旅游船
  重点引导新建和改扩建适合高峡平湖豪华度假旅游船,发展新型环保观光游船、游艇和城市观光船。形成以高峡平湖豪华度假游和普通观光游相结合,三峡旅游与支流观光、城市夜游相结合的游船旅游产品体系。延伸长江旅游线路,引导游船企业开辟长江中下游观光旅游。支持游船公司通过租赁、兼并、参股、收购等方式整合单船公司,打造系列连锁品牌。
  (五)旅游餐饮
  创新鄂菜烹调工艺,推广水鲜产品、小吃名点等鄂菜系列。重点开发荆州风味、土家风味、乡村风味等地方特色菜肴和绿色食品、便携食品。主要旅游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设特色饮食街,树立品牌意识,重视环境建设和文化氛围营造,打造餐饮名店。引导城市近郊和景区大力发展以餐饮为主的“农家乐”旅游项目。
  (六)旅游商品
  大力扶持开发具有湖北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形成三峡、三国、武当、神农、土家民俗、武汉都市六大商品系列。重点开发绿松石工艺品、武当刀剑、荆楚文物复仿制品、竹制工艺品等精品。大力展销鄂烟、鄂酒、服装等地方名牌工业品和土特产品。武汉、宜昌、襄樊、十堰、荆州等主要旅游城市建成比较集中的旅游购物区和旅游商品展销批发中心;其它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旅游商店;景区在游客集中区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网点,星级饭店、游船设立旅游商品销售橱柜。
  (七)旅游文化
  深度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内涵,大力发展以楚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为重点的文化专项旅游;举办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将武汉国际旅游节、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武当国际旅游节等培育成重要的节庆品牌;结合重点旅游区建设,以神农、荆楚、名人、三国、武当、红色、三峡和土家等旅游文化为主题,创作大型系列文化旅游节目,定期为旅游者演出;各重点景区挖掘自身文化特色,编排不同类型的文化旅游节目。鼓励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公司、旅游文化演出公司,大力推广参与性强的特色项目。
  (八)体育休闲
  建设鄂州红莲湖水上竞赛基地、省体育局武汉光谷训练竞赛基地,完善神农架滑雪场设施;重点城市和景区结合资源特点建设野外拓展、滑雪、极限运动等基地;建设好金银湖、红莲湖、宜昌天龙湾和鄂州梁子湖等高尔夫球场;打造神农溪、九畹溪、杨家溪、鸳鸯溪等一批特色各异的漂流精品;开展汽车拉力、龙舟竞渡、长江横渡、武当武术、水上竞技、滑翔跳伞、攀岩探险等体育活动;发展沿汉宜、汉十、荆襄、318、209国道和“一江两山”区域自驾车旅游,形成系列体育旅游专项产品。
  六、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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