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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流通及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六)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和市场健康运行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逐步实行蔬菜果品、清真牛羊肉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指导各城市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检疫检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全程监控。支持农产品各行业建立统一的生产流通企业监测制度,完善检测手段,提高自我检验检测能力。实施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度。逐步实施重点商品追踪溯源制度和不合格产品的退市和召回制度。

  有效实施“三绿工程”。提倡绿色消费,培养消费者对绿色环保产品的消费偏好。至少培育30家达到绿色市场标准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其中国家级绿色市场10家以上),确保进入绿色通道的食品都能符合卫生质量标准要求,鲜活食品运输采取保鲜措施,公路运输的白条肉实行吊挂、封闭运输,冷却肉实行冷链运输,面向社会的生鲜食品物流配送中心保持较快发展。绝大多数生猪、清真牛羊肉和家禽屠宰企业达到三星级以上资质等级标准,大中城市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在连锁超市和中型以上食品零售企业全面推广经营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产品的专区、专柜和专卖店。

  加强对国内市场的监测和调控。以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为基础,对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及其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建立布点全面、重点突出、科学预测、快速反应的市场运行信息监测体系,为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引导消费提供依据,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要提高市场信息监测数据的使用效率,建立“宁夏商务天气预报”,定期发布市场运行信息。进一步完善粮食、食糖、肉类和纯棉白布、镀锌铁丝、食盐的储备管理制度,做好市场应急调控商品储备和应急调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储备机制;健全中央储备、地方储备和商业周转库存相结合、调控吞吐灵活、品种调换及时的重要商品储备和应急调控制度,保障商品市场的稳健运行。

  (七)建立整顿和规范流通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加快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与扶持政策和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相联系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使用和披露制度。逐步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石油、成品油行业和典当行业、屠宰行业实现商务信用信息与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综合运用信用信息联网、信用公示、信用评价、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商务重点领域的舆论监督,公布违规失信行为,对重大违信案件进行曝光,建立经常性的商业信用公告制度和失信惩戒工作协调机制。

  整顿规范流通领域商业信用。以联合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为重点,整合市场监管资源,建立反商业欺诈的预警和综合监管体系,有效预防和打击流通领域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交易中的商业欺诈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大力弘扬守法合规经营,树立行业诚信典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建立紧密配合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自治区区、地级市有关部门联合市场检查,定期磋商协调重大问题,定期公布违法单位和企业,建立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开展联合宣传活动,联合查处典型案件。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密切衔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和国际合作。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服务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保护知识产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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