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通行条件,改造和硬化农村公路1万公里,新建通村砂石路2500公里,完成一批渡改桥、乡镇等级客运站、行政村候车亭或招呼站项目,实现100%的乡镇通油路或水泥路、90%的行政村通公路、70%的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路。将属于建制村公路的林区公路纳入“十一五”国家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规划,加大对国有农(林)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加快“户户通电”工程建设。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百千万工程”,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加快实施“自然村通电话,行政村通宽带”的双通工程,提高电话和宽带的普及率,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抓好村内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整治,搞好村庄绿化美化。
22.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2007年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并提高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同时,相应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继续实施“阳光网”等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育经费,逐步实现全省教学资源的共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全面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覆盖面扩大到80%的县(市、区)。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和健康教育,开展创建卫生村、卫生乡(镇)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以“奖励、优待、保障、扶助”为主要内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增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继续改建、扩建、新建农村敬老院,做好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事业和救灾救济工作。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完善农民外出就业的制度保障,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同待遇。加快解决农民工的子女上学、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妥善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实际困难。
23.促进农村民主管理。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完善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村民理事会等农民自治组织的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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