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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意见

  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示范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加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积极性。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解决分散农户办不了、社区经济组织统不了、乡镇部门包不了等诸多问题的有效手段,使农民自觉接受这一新生事物,自愿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要及时总结推广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的成功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起来共同致富。要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农民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创办属于农民自己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农民提供各类服务,改善农民基本生产条件,改进农民生产技术,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2.因地制宜,自主合作,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必须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为农民服务”的方向,并以基层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自下而上逐步发展壮大。各级政府要本着“引导不参与、支持不干预、服务不包办”的原则,做到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提高,鼓励因地制宜,形成多部门推进、多主体参与、多类型组建、多模式发展的格局。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建立初期可从较小的范围内起步,一般应以村或乡为单位组建。这样可以集中一个乡、村的自然资源,发挥在一定范围内协调农业生产的积极作用,又便于筹建和管理,只要具备了成立专业协会的条件,有关部门都要尽快组织其成立起来,逐步做到每个乡(镇)、每个村都有自己的特色产业,并成立相应协会组织。

  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涉农服务部门一定要把服务农民、致富农民作为首要任务,坚持“谁有能力谁牵头,谁能办好谁去办”的原则,相互配合,同心协力,共同推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同时,要鼓励和支持一批既有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又有服务广大农民愿望的能人,投身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建设事业中来,成为协会的带头人,并且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从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本领,提高经营与服务的能力。

  3.加强指导,规范运作,引导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健康发展。要抓好典型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要抓好示范协会的建设,要抓好规范运作,指导各专业经济协会制定章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建立起有效的组织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管理水平。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少走弯路,快速发展。各县(市)区、乡镇要有计划地组织有关人员到协会发展先进的地区参观学习,引进技术和项目。要引导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既坚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又坚持合作制原则,认真搞好为农民的服务,增强专业经济协会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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