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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好每年一次的“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并结合部门职责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活动。

  人口计生委、残联要重点做好新婚育龄妇女和孕妇等特需人群补碘宣传教育工作,预防智力残疾发生。

  盐业销售企业在销售加碘盐时,要在碘盐包装袋上印制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在销售网点开展张贴宣传资料、刷写墙体标语等宣传活动。

  四、考核评估

  (一)制订考核评估方案

  市卫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的要求,制订2007年中期考核评估方案和2010年终期考核评估方案,全面考核评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实施情况。

  (二)全市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国家评估

  2007年市政府向国家申请全市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评估,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国家评估。

  (三)涪陵区、丰都县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市级评估

  2008年涪陵区、丰都县人民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评估,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涪陵区、丰都县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进行市级评估。

  (四)全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自查评估

  2010年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自查评估。

  (五)全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国家级评估

  2011年市政府向国家申请重庆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评估,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国家评估。

  五、实施进度

┌──────┬────────────────────┬─────────────┐
│  时 间  │        内  容         │     承担部门     │
├──────┼────────────────────┼─────────────┤
│  2007年  │全市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国家评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
├──────┼────────────────────┼─────────────┤
│  2008年  │涪陵区、丰都县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涪陵区、丰都县政府及有关部│
│      │标市级评估               │门            │
├──────┼────────────────────┼─────────────┤
│  2010年  │全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自查评估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及有│
│      │                    │关部门          │
├──────┼────────────────────┼─────────────┤
│  2011年  │全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国家级评估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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